H. No. 1431 / 65 OG No. 47, 13003(1969 年 11 月 24 日)[ REPUBLIC ACT NO. 5547,1969 年 6 月 21 日] 为卡加延省土格加劳市卡加延谷艺术与贸易学院提供章程的法案。由菲律宾参议院和众议院在国会共同制定:第 1 节。卡加延河谷艺术与贸易学院不仅应提供其现有课程,还应提供为期四年的课程,以获得理学学士学位工业艺术和工业教育理学学士;获得工程学学士学位的五年制课程和获得工业教育文学硕士学位的两年制研究生课程。证券交易委员会。 2. 上述学院的目的是提供贸易和工业教育方面的高等职业、专业和技术指导和培训,并为特殊目的促进贸易领域的研究、进修和进步领导,技术和工业教育。证券交易委员会。 3. 该机构的负责人应称为卡加延河谷艺术与贸易学院院长,由菲律宾总统根据董事会推荐任命,但须经任命委员会确认.学院院长之职权,除本法特别规定者外,为学院院长职权之一般职权。证券交易委员会。 4. 卡加延河谷艺术与贸易学院的政府特此授予董事会,由教育部长组成,该委员会依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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