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 No. 127 / 65 OG No. 39, 10191(1969 年 9 月 29 日)[ REPUBLIC ACT NO. 5456,1969 年 3 月 27 日] 一项法案,在萨马省巴朗卡延市建立一个牛养殖站,并授权为此拨款。由菲律宾参议院和众议院在国会制定: 第 1 节。特此在萨马省巴朗卡延市设立一个养牛站,由动物工业总监监督。证券交易委员会。 2. 动物工业总监应颁布必要的规章制度,以实现本法的目的。证券交易委员会。 3. 特此授权从国家财政部未另行拨出的任何资金中拨出 10 万比索,用于在 1967 财政年度建立、运营和维护该站。此后,其运作和维护可能需要的款项应包括在年度《一般拨款法》中。证券交易委员会。四、本法经核准后施行。 1969 年 3 月 27 日批准。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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