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 No. 25179 / 87 OG No. 29, 4102(1991 年 7 月 22 日) 7004,1991 年 5 月 17 日] 菲律宾参议院和众议院于大会召开: 第 1 节 在莱特省兴当市设立一所高中,称为兴当高中。证券交易委员会。 2. 教育、文化和体育部部长应颁布必要的规章制度,以实现本法的目的。证券交易委员会。 3. 执行本法规定所必需的金额,特此授权在《一般拨款法》颁布后的当年及其后拨出。证券交易委员会。四、本法经核准后施行。批准,(Sgd.) JOVITO R. SALONGA (Sgd.) RAMON V. MITRA 参议院议长 众议院议长 该法案起源于众议院,最终于 12 月由众议院和参议院通过1989 年 14 月 14 日和 1991 年 3 月 14 日。 (Sgd.) EDWIN P. ACOBA (Sgd.) CAMILO L. SABIO 参议院秘书 众议院秘书长 批准日期:1991 年 5 月 17 日 (Sgd.) CORAZON C. AQUINO 菲律宾总统 资料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此页面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在莱特省兴当市建立一所高中,称为兴当高中,并为此拨款的法案[共和国法案第 10 号] 7004]pdf预览版在莱特省兴当市建立一所高中,称为兴当高中,并为此拨款的法案[共和国法案第 10 号] 7004]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