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拨款 140 亿 5500 万比索 (P14,455,000,000) 的法案,用于增加地方政府单位在 1997 年在国家内部税收中的份额和用于其他目的[共和国第第8245章
H. No. 8682 / 93 OG No. 10, 1472(1997 年 3 月 10 日) 8245,1996 年 12 月 30 日] 一项拨款 140 亿 5500 万比索 (P14,455,000,000) 的法案,用于 1997 年地方政府单位在国家内部收入税中增加的份额以及用于其他目的由菲律宾参议院和众议院在国会召集:第 1 节。拨款、分配和发放。 – 144.55 亿比索 (P14,455,000,000) 特此拨款,用于根据第 7160 号共和国法第 284 条地方政府单位在 1997 年增加的国内税收份额,地方政府1991年法典,扣除截至1992年12月31日的实际下放费用和市立医院费用后,按其第285条规定的公式在地方政府单位之间分配。 上述内部收入分配由预算管理部直接下发给有关地方政府单位。证券交易委员会。 2. 资金使用。 – 此处拨款的使用应符合 1991 年地方政府法典第 7160 号共和国法案的规定。SEC。 3. 有效性。 – 本法自 1997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1996 年 12 月 30 日批准。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一项拨款 140 亿 5500 万比索 (P14,455,000,000) 的法案,用于增加地方政府单位在 1997 年在国家内部税收中的份额和用于其他目的[共和国第第8245章pdf预览版一项拨款 140 亿 5500 万比索 (P14,455,000,000) 的法案,用于增加地方政府单位在 1997 年在国家内部税收中的份额和用于其他目的[共和国第第8245章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