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区省纳托宁市建立一所国立高中,被称为纳托宁国立高中并为此拨款的法案[共和国法案第第8646章

相关行业:共和国法案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98年05月30日
H. No. 1468 / 94 OG No. 31, 60 Supp(1998 年 8 月 3 日) 8646,1998 年 5 月 30 日] 菲律宾参议院和众议院颁布的关于在山区省纳托宁市建立一所国立高中,称为纳托宁国立高中,并为此拨款的法案在大会召开时: 第 1 节 在教育、文化和体育部的监督下,在山区省纳托宁市建立一所国立高中,称为纳托宁国立高中。证券交易委员会。 2. 教育、文化和体育部应颁布为实现本法的目的可能需要的规章制度。证券交易委员会。 3. 执行本法规定所必需的金额,应包括在其制定为法律后当年及其后的《一般拨款法》中。证券交易委员会。四、本法经核准后施行。批准,(Sgd.)ERNESTO M. MACEDA(Sgd.)JOSE DE VENECIA JR。参议院议长 众议院议长 该法案起源于众议院,最终分别于 1997 年 5 月 22 日和 1997 年 12 月 11 日由众议院和参议院通过。 (Sgd.) LORENZO E. LEYNES JR。 (Sgd.) ROBERTO P. NAZARENO 参议院秘书长 众议院 批准:FIDEL V. RAMOS 菲律宾总统 1998 年 5 月 30 日根据第 VI 条第 3 款在未经总统签署的情况下成为法律宪法第 27 条第 1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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