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 第 4347 号; 105 OG 编号31, 4706(2009 年 8 月 3 日)[ 共和国法号。 9575,2009 年 4 月 17 日 ] 菲律宾参议院和众议院颁布的关于在 LANAO DEL SUR 省 PICONG 市建立一所国立高中的法案,被称为 PICONG NATIONAL HIGH SCHOOL 并为此拨款在国会聚集:第 1 节。建立一所国立高中。 ——兹在地区教育部和棉兰老穆斯林自治区的监督下,在南拉瑙省皮孔市设立一所国立高中,简称皮孔国立高中。证券交易委员会。 2. 拨款。 — 教育部长应立即将 Picong 国立高中的运营纳入教育部计划,其资金应纳入年度《一般拨款法》。证券交易委员会。 3. 实施。 — 教育部长应颁布为实现本法的目的可能需要的规章制度。证券交易委员会。 4. 有效性。 — 本法案在官方公报上公布后十五(15)天生效。批准, (Sgd.) JUAN PONCE ENRILE (Sgd.) PROSPERO C. NOGRALES 参议院议长 众议院议长 该法案起源于众议院,最终于 8 月 12 日由众议院和参议院通过,分别为 2008 年和 2009 年 1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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