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总统令编号。 1011,1976 年 9 月 22 日] 在马京达瑙省创建南乌皮市 鉴于为加快全国经济发展步伐而加强的政府发展项目,自力更生的社区是必须的;鉴于,在执行上述发展计划时,有必要由装备精良的行政机构对其进行密切监督;鉴于,如果将主体地方创建为一个独立的自治市,将大大有助于该地区的和平进程;鉴于,拟建自治市的创建引起了居民的喧嚣,因为已对其进行了衡量,以确保提高他们的社会经济福祉。因此,我,菲律宾总统费迪南德·马科斯(FERDINAND E. MARCOS),凭借宪法赋予我的权力,特此下令并颁布以下法令作为国家法律的一部分:第 1 节。 Barangays Looy、Bongo、Biarong、Lamud、Kigan、Pandan、Romongaob、Basak (Upi side)、Pilar、San Jose 和 Itaw,都在马京达瑙省乌皮市,特此分离和分离,形成并构成一个独特而独立的自治市,被称为南乌皮市,但不以任何方式影响乌皮母市的合法存在。新成立的市政府所在地应在 Barangay Looy。证券交易委员会。 2. 除下文另有规定外,现在或以后适用于普通市的所有法律规定均适用于南乌皮市。证券交易委员会。 3. 乌皮市现任选举市政官员应继续履行职责,因为新设立的市政府官员由总统任命。...
在马京达瑙省创建南 UPI 市[总统令 No. 1011]pdf预览版在马京达瑙省创建南 UPI 市[总统令 No. 1011]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