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总统令编号。 1978 年 6 月 11 日 1447 号 ] 制定管理菲律宾旅游局指定或管理的税费所得的程序与旅游业发展有关;鉴于,有必要将其转变为更有效的工具,以促进该国各种旅游基础设施项目的发展;因此,我,菲律宾共和国总统 FERDINAND E. MARCOS,凭借宪法赋予我的权力,特此作出如下命令: 第 1 节。根据 PTA 指定或管理的所有资金到PD第 189 号,经 P.D.由菲律宾旅游局和/或其他政府机构收取的第 564 号,应按季度汇入国库。证券交易委员会。 2. 根据本协议第 1 条收集的所有款项,应专门用于菲律宾旅游局的运营和项目,并由国家财政部在 PTA 董事会批准其预算要求后自动发放,作为例外情况到PD第 1234 号和 P.D. 中提供的预算流程。第 1177 号:但是,用于资本支出和专项事业支出的资金发放,须经总统具体批准。证券交易委员会。 3. 第 499 号行政命令,第 1978 条,特此废除,所有与本法令规定相抵触的法律、法令、行政命令、指示书或其部分的规定在此作相应修正或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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