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示书编号689,1978 年 5 月 11 日] 将菲律宾警察局和综合国家警察的区域化指示给: 国防部长 菲律宾武装部队参谋长 警察局局长兼综合国家警察局局长 鉴于,总统经第 824 号总统令修订的第 72 号法令规定了根据第 1 号总统令将全国各省组织成的区域集团,该第 1 号总统令是为实施政府机构的行政改革而颁布的;鉴于,加快农村发展仍然是政府为人民提供更好生活质量的首要计划;鉴于,菲律宾警察局是菲律宾武装部队的主要服务部门,也是综合国家警察的核心,有必要在此类区域分组下向我们的人民提供更有效和更迅速的公共安全服务。根据第 765 号总统令;因此,我,菲律宾总统 FERDINAND E. MARCOS,为了改善执法和公共安全服务,特此指示: 启动十三 (13) 个菲律宾警察区域指挥部,其领土边界应符合与第 723 号总统令规定的地区组织,规定奥罗拉省应包括在地区 2 中。不迟于 1978 年 8 月 8 日逐步淘汰四 (4) 名菲律宾警察 3。同时启动十三(13)个综合国家警察区域指挥部,应与上述菲律宾警察区域指挥部共同扩展。...
指导菲律宾警察局和国家综合警察的区域化[第 3 号指示信第689章]pdf预览版指导菲律宾警察局和国家综合警察的区域化[第 3 号指示信第689章]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