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示信第 1507 号]

相关行业:指示信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85年12月29日
[指示信第 1507 号,1985 年 12 月 29 日] 致:管理员;菲律宾港务局 根据菲律宾关税和海关法典第 3005 (k) 节(经 PD 第 34 号修订),所有“在国家港口卸货的沿岸货物,无论是否为入境口岸,政府码头、码头或其他海关场所在所有货物从承运船上卸货后超过两 (2) 个工作日,应支付 P1.50 每天每吨或部分的仓储费。 * * * *" 但是,大米和玉米运输应额外获得两 (2) 个日历日免储存期。本指示函应立即生效。 12 月 29 日在马尼拉市完成,在我们的主年,1985 年。 (Sgd.) FERDINAND E. MARCOS 菲律宾总统 资料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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