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修订联邦法案 58 某些部分的法案,题为“创建宿务市的法案”。[联邦法案第 129 号]

相关行业:英联邦法案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36年11月05日
[ 联邦法案第 129 号,1936 年 11 月 5 日 ] 一项修改联邦法案第 58 条的某些部分的法案,题为“创建宿务市的法案”。由菲律宾国民议会颁布 第 1 节第 58 号联邦法第 9 节 (o) 小节特此修订如下: “(o) 经教育署署长同意,豁免,让贫困学生免于支付学费或其任何部分。”证券交易委员会。 2. 联邦法案第 58 条第 12 条特此修改为:“SEC. 12. 市议会的组成和组织——市议会是市的立法机构,由八名选举产生的成员组成,任期三年。董事会成员应每年从其人数中选举一名主席,主席应在一年内主持其出席的所有董事会会议。在他缺席的情况下,董事会应选举一名成员为临时主席。总裁应签署董事会颁布或通过的所有指示支付金钱或产生责任的条例、决议和动议。如果委员会任何成员生病或缺席,或者出于任何原因需要维持法定人数,菲律宾总统可以临时任命,直到生病或缺席的成员重返工作岗位。在临时任命期间,接受临时任命的人应拥有董事会成员的所有权利并履行董事会成员的所有职责。 “董事会成员每天出席董事会会议将获得 10 比索的每日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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