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37 年 12 月 8 日第 240 号联邦法案 ] 一项拨款 500 万比索用于小学建筑的法案。由菲律宾国民议会颁布:第 1 节。特此从菲律宾财政部从椰子油消费税中获得的资金中拨出 500 万比索或可能需要的数额。 (菲律宾椰子油信托基金),由公共工程和通信部长发放并在其监督下支出,用于在菲律宾建造、重建、改善、改建、维修、扩建和/或完成小学建筑。菲律宾。 A. 特此将以下金额或可能需要的金额分配给以下指定的小学建筑: B. 菲律宾总统可授权 50,000.00 SEC 增加本法案中规定的拨款。 2. 如果根据本法任何一项拨款不足以实现其预期目的,或者发现拨款的项目不可行,总统可以将此类拨款与本授权的任何其他拨款合并为同一个省。证券交易委员会。 3. 根据本法拨款的所有余额在 12 月 31 日、1939 日未用完后,应归还菲律宾椰子油信托基金,此后除非国民议会拨款,否则不得支出。 .证券交易委员会。四、本法经核准后施行。 1937 年 12 月 8 日批准。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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