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修订联邦法第 469 号的法案,题为“一项为公共工程拨款 800 万 8000 比索的法案”。[第 508 号联邦法案]

相关行业:英联邦法案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39年10月27日
[ 1939 年 10 月 27 日第 508 号联邦法案 ] 一项修订联邦法案 469 号的法案,题为“一项为公共工程拨款 800 万 8000 比索的法案”。由菲律宾国民议会颁布: 第 1 节。根据第 469 号联邦法第 2 节 A 小节 (a) 段的下列拨款项目修改如下: xxx (省略项目) xxx SEC。 2. 禁止第 469 号联邦法案第 2 节 A 小节 (a) 段下的以下项目: 卡加延项下的第 8、39、40、41 和 42 项; Laguna 下的第 44 项; Nueva Ecija 下的第 17 项; Pangasinan 下的第 105、106 和 107 项; Tarlac 下的第 11 项;以及 Zambales 下的第 1 项。证券交易委员会。三、本法经核准后施行。 1939 年 10 月 27 日批准。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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