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B. No. 1339 / 77 OG No. 31, 3987(1981 年 8 月 3 日)[ BATAS PAMBANSA BLG。 122,1981 年 3 月 10 日] 一项法案,以提交菲律宾人民批准或拒绝,由 BATASANG PAMBANSA 在其第 2、3 和一,并为此拨款。由 Batasang Pambansa 在集会期间颁布: 第 1 节 公民投票将于 1981 年 4 月 7 日举行,由 Batasang Pambansa 作为制宪议会提出的菲律宾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在其第三届例会应提交选民审议。证券交易委员会。 2. 上述修正案应在全国发行的英文和菲律宾文报纸上至少发表一次,最后一次发表时间不迟于 1981 年 3 月 17 日。修正案的印刷本应张贴在显着位置。不迟于 1981 年 3 月 17 日,每个市、市和省的办公大楼。应在每个投票站提供足够的修正案副本,以供合格选民在公民投票当天检查。在可行的情况下,选举委员会可能确定的主要方言的副本也应打印和使用。选举委员会特此授权颁布规则和条例,以确保通过广播和印刷媒体以及描笼涯最广泛地传播有关拟议宪法修正案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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