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修订法案,第 198 号,规范马尼拉市和其他地方的官方交通方式。[第 217 号法案]

相关行业:法案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01年09月02日
[第 217 号法案,1901 年 9 月 2 日] 一项修订法案,第 198 条,规范马尼拉市和其他地方的官方交通方式。经美国总统授权(由美国菲律宾委员会颁布): 第 1 节第 198 号法案特此修订如下: 在第一节第一行中改为用“10 月 1 日,1901”代替“9 月 1 日,1901”;在第三部分的第一行和第二行中用“十月一号”代替“九月一号”。证券交易委员会。 2. 需要迅速制定本法案的公共利益,特此根据 9 月 26 日通过的“规定委员会制定法律程序顺序的法案”第二节加快通过该法案, 一千九百。证券交易委员会。三、本法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1901 年 9 月 2 日颁布。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一项修订法案,第 198 号,规范马尼拉市和其他地方的官方交通方式。[第 217 号法案]pdf预览版
一项修订法案,第 198 号,规范马尼拉市和其他地方的官方交通方式。[第 217 号法案]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