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07 年 7 月 2 日第 1665 号法案] 一项将朗布隆省并入卡皮斯省的法案。经美国授权,由菲律宾委员会颁布: 第 1 条 迄今为止,根据第 104 号法案组织的朗布隆省的领土,除了 Maestro de Campo 岛,特此附于卡皮斯省并纳入卡皮斯省,并应根据题为“将省政府法的规定延伸至卡皮斯省的法案”的第 115 号法案的规定进行管理。 Maestre de Campo 岛特此成为民都洛省的一部分。证券交易委员会。 2. 朗布隆省的所有财产和资产,包括未征收的税款,除非下文另有规定,以及所有合同和义务,除非下文特别规定。称为取消,特此转移到卡皮斯省。证券交易委员会。 3.在本法通过之日,朗布隆省国库中的所有省级资金,以及在本法生效之前可能存入省国库的任何其他省级资金,应用于清偿朗布隆省的未偿债务以及截至 7 月 15 日 1907 日的省政府运行费用。 7 月 15 日,1907 日剩余的净余额(如果有)在偿还所有未偿债务后,将保留在 Romblon 的子库中,仅供该子省使用和受益。根据本法的规定,朗布隆副省的国库应由其居民单独使用和受益,按照法律应计入卡皮斯省的国内收入比例的百分之七十应为这种副省的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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