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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修订法案第 1396 号的法案,题为“特别省政府法案”,规定巴拉望省省长和省长的薪金为四千八百四千比索,分别,每年,以及用于其他目的。[第 2326 号法案]
相关行业
:
法案
报告地区
:
菲律宾
发布时间
:
1914年02月19日
[ 1914 年 2 月 19 日第 2326 号法案 ] 一项名为“特别省政府法案”的第 1396 号法案修订法案,规定省长和省长的薪金巴拉望将分别为每年四千八百四千比索,以及用于其他目的。经美国授权,由菲律宾立法机关颁布,特此: 第 1396 号法案第 26 节 (c) 节第 1 节 (c) 款,题为“特别省政府法”修改为:“ (c) 省政府官员为省长,年薪四千八百比索,履行上述规定的省长职责和省长职责;省秘书司库,每年四千比索,履行本法规定的省秘书和省司库规定的职责,并按照本法第四条的规定提供保证金,总额为一万比索。”证券交易委员会。二、本法自一月一一日起施行,一千九百一十四。 1914 年 2 月 19 日颁布。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一项修订法案第 1396 号的法案,题为“特别省政府法案”,规定巴拉望省省长和省长的薪金为四千八百四千比索,分别,每年,以及用于其他目的。[第 2326 号法案]pdf预览版
一项修订法案第 1396 号的法案,题为“特别省政府法案”,规定巴拉望省省长和省长的薪金为四千八百四千比索,分别,每年,以及用于其他目的。[第 2326 号法案]pdf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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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修订第 1824 号法案的第 1 条的法案,题为“确定岛屿政府、省长和市政局局长和办公室负责人提交年度报告的时间的法案马尼拉市和其他目的”,因此一般报告应由执行秘书和相应部门的秘书以英语和西班牙语编写。[第 2355 号法案]
一项修订法号 787 的法案,题为“为莫罗省的组织和政府提供的法案”,经修订,并规定财产责任和购买商品和供应品以供使用的权力和地区政府、初审法院等,在此之前,由摩罗省的工程师承担和行使的法律应由摩罗省的财务主管和其他目的行使。[第 1879 号法案]
一项修正第 1396 号法案第 23 条的法案,通过重组新比斯开省省议会,为第三名成员的选举和其他目的提供“特别省政府法案”。[法案第 2562 号。]
经第 2091 号法案修订的第 1952 号法案的修正法案规定,巴丹斯省财政部长的年薪为 2040 比索。 [第 2327 号法令]
一项修订法案的第 2055 号法案,题为“一项规定在某些情况下任命民都洛省、巴拉望省和巴坦斯省第三名省议会成员的法案,前提是在上述省应对所有公共财产负责,并修改第 1189 号法案,规定根据“特别省政府法案”组织的省的居民免于支付CEDULA 税,”因此 T6 规定向省委员会的第三名成员支付每日津贴。[第 2357 号法案]
修改第 4、5、10、11、12、13、15、16、17、18、20、21 和 27 条的法案第 78 和 87 条,为组织和政府提供莫罗省,并废除上述法案第 31 条,并规定不得将 1904 年内部收入法视为已废除莫罗省立法委员会第 5 号法案,并提供该收入根据 1904 年国内税收法计入摩洛省,应不加区分地计入摩洛省国库,并由立法委员会酌情用于省、区和市的用途。 [法案号. 1283]
一项修正法案的第 419 号法案,将省政府法案及其修正案的规定扩大到萨马省,将省级监督员的年薪提高到 1800 美元。[第 1236 号法案]
一项修正法案第 210 号的法案,将省政府法案及其修正案的规定扩大到伊莎贝拉省,将省长的年薪提高到一千美元。[第 691 号法案]
在某些情况下,民都洛省、巴拉望省和巴丹斯省的省委员会第 1189 条修正案规定任命第三名成员的法案,规定在上述省份,省财政应对所有公共财产负责,并修改第 1189 号法案规定,根据第 1396 号“特别省政府法案”组织的省的居民应免缴塞杜拉税。[第 2055 号法案]
一项修订第 18 和 75 号法案第五节的法案,题为“修订第 18 和 96 号法案,题为‘土地登记法案’,以及其他相关法案,以提供更大的便利以获得菲律宾群岛财产的所有权和登记,为司法机构拨款 250 万比索,为土地局拨款 150 万比索,以支付所涉及的额外费用,以及用于其他目的,“由条件是在 6 月 1 日之前在菲律宾群岛从事测量师职业的人,一千九百零九,在一定条件下,应由地政总署署长授权为土地注册法庭进行测量而无需审查,并提供经 SE 修订的第 496 号法案第 114 节规定的费用暂停支付第 1648 号法案的第 7 项,除治安官和财产登记官的费用外,在某些条件下,所有财产价值不超过五百比索。[第 1937 号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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