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20 年 3 月 23 日第 2914 号法案 ] 一项法案,由工商局拨款 14 万比索,用于运营和维护蒸汽船船台。鉴于蒸汽船 Tablas 的管理权已移交给工商局;鉴于《总拨款法》中为商业和工业局船舶的运营和维护预留的金额不包括 Tablas 轮船的运营和维护所需的金额:因此,现在由菲律宾参议院和众议院在立法机关集会并由其授权: 第 1 节特此作出以下拨款,以补充第 1-QQ-100 节为工商局提供的拨款, 101, 102, 103, 126 和 129 号法案第 2875 条,用于轮船 Tablas 的操作和维护:工资和工资。官员,按内政部长、财政部长、商务部长和通信部长之间的协议确定的费率和条件,与私人船东授予类似服务的比例成比例............ .....................P12,880.00 士官和船员,费率和条件由内政部长、财政部长和商务部长协商确定和通信,与私人船东提供的类似服务的比例成比例.......................14, 190.00 船员服装津贴......... .....1,030,00 军官、士官和船员的生活费,按内政部长、财政部长、商务部长和通信部长之间的协议确定的费率和条件,与私人给予的比例成比例类似服务的船东......13,850,00 工资和工资总额............41,950.00 杂项费用。...
商业和工业局拨款 14 万比索用于运营和维护汽船船台的法案。[第 2914 号法案]pdf预览版商业和工业局拨款 14 万比索用于运营和维护汽船船台的法案。[第 2914 号法案]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