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修订第 2711 号法案(被称为行政法规)第 2​​1334 条的法案,以便实际免除对收费公路、桥梁、大门和渡轮、车辆的通行费携带政府邮件和用于其他目的。[第 3748 号法案]

相关行业:法案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30年11月24日
[ 1930 年 11 月 24 日第 3748 号法案 ] 一项法案,修订被称为行政法典的第 2711 号法案第 2133 条,以免除对通行费的支付收费公路、桥梁、闸口和渡轮、实际携带政府邮件的车辆和用于其他目的。由菲律宾参议院和众议院在立法机关集合并由其授权制定: 第 1 节。第 2711 号法案第 2134 节,称为行政法代码,特此修改如下:“SEC 2134。免通行费的人员和运输工具。本条授权的通行费或渡轮不得从美国陆军或海军的军官或士兵或其他雇员处收取。美国政府在菲律宾;任何道路或桥梁的使用费均不得向任何步行通过该道路或桥梁的人收取;也不应向主要从事运输政府邮件的车辆或人员收取通行费使用任何收费公路、桥梁、渡轮或大门。”证券交易委员会。 2. 与此不符的所有行为或部分行为在此废除。证券交易委员会。三、本法自批准之日起施行。 1930 年 11 月 24 日批准。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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