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ERESSA B. ABELLA,请愿人,V. MALINTA 干湿市场,答辩人。[CA-G.R. SP编号131964]

相关行业:上诉法院裁决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30日
第十一师 [CA-G.R. SP 编号 131964,2014 年 5 月 30 日] CLERESSA B. ABELLA,请愿人,诉 MALINTA 干湿市场,答辩人。 LANTION, JAC, J.:摆在我们面前的是根据《法院规则》第 42 条提出的复审请愿书[1],寻求撤销巴伦苏埃拉市地区审判法院 (RTC) 2008 年 12 月 11 日的裁决[2] ,2013 年 7 月 30 日巴伦苏埃拉市地区审判法院第 270 分庭民事案件第 201-V-04 号(驱逐)中的第 75 分庭和联合命令[3]。事实前因 被告人马林塔干湿市场(“马林塔市场”)是一个私人拥有和经营的干湿市场,其业务包括(其中包括)在其经营场所内租赁市场摊位。它由其所有者 Fernando A. Razon 凭借特许经营权 Kautusan Blg 建立。 94-114 1994 年,由巴伦苏埃拉市当地政府颁发,商业名称和风格为家庭市场和购物中心。此后,Kautusan Blg 修改了其特许经营权。 19 年 2002 年采用 Malinta 干湿市场的名称。[4]另一方面,请愿人阿贝拉是马林塔市场几个摊位的出租人。 [5] 2012 年 10 月,Malinta Market 向巴伦苏埃拉市大都会初审法院第 81 分庭(“巴伦苏埃拉市大都会”)提交了针对 Abella 驱逐的申诉 [6],指控如下:“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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