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加延德奥罗市二十二区 [CA-G.R. SP编号04369-MIN,2014 年 1 月 22 日] MARTIN C. ZAMAYLA,请愿人,VS。审计委员会、区域办公室 X 和监察员办公室 - 棉兰老岛,受访者。判决 LOPEZ, J.:摆在我们面前的是请愿人根据法院规则第 43 条提出的审查请愿书[1],以攻击棉兰老岛监察员办公室 2006 年 1 月 2 日的决定[2],在案例No. OMB-MA-05-391-J 代表不诚实和玩忽职守。受到攻击的决定因此下达:“因此,考虑到上述所有前提,有大量证据不利于被告 Martin C. Zamayla,特此判定他犯有严重疏忽职责和严重不当行为。因此,根据第 52.A.2 和 52.A.3 节,关于第 991936 号 CSC 决议第 IV 条第 58(a) 节,规定了公务员行政案件统一规则,被告 Martin C. Zamayla,特此受到开除服务的处罚,连同其所有附加处罚。如此决定。”请愿人同样抨击其 2011 年 6 月 24 日的命令[3],拒绝了他的重新考虑动议。前因 事实,如棉兰老监察员办公室在其决定中所述,事实如下:Misamis Oriental 的 Sangguniang Panlalawigan 省董事会秘书 Martin Cabano Zamayla 被行政指控不诚实和玩忽职守。在由国家审计员 IV/审计小组负责人 Florentino N. 签署的联合宣誓书中。... MARTIN C. ZAMAYLA,请愿人,VS。审计委员会、区域办事处 X 和监察员办公室-棉兰老岛,受访者。[CA-G.R. SP编号04369-分钟]pdf预览版 MARTIN C. ZAMAYLA,请愿人,VS。审计委员会、区域办事处 X 和监察员办公室-棉兰老岛,受访者。[CA-G.R. SP编号04369-分钟]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