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人民,原告-被上诉人,VS。 ELPIDIO AMISTOSO Y CANDELARIO,被告上诉人。[CA-G.R. CR-HC 编号05370]

相关行业:上诉法院裁决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31日
第一师 [CA-G.R. CR-HC 编号05370, March 31, 2015 ] 菲律宾人民,原告-被上诉人,VS。 ELPIDIO AMISTOSO Y CANDELARIO,被告上诉人。判决 SORONGON, ED, J.:这是 Elpidio Amistoso(被告上诉人)就 2011 年 8 月 25 日 [1] 西民都洛省圣何塞地区审判法院 (RTC) 第 45 分庭的判决提出的上诉,在刑事案件编号 R-6177 中谋杀。案件陈述 被告上诉人被指控犯有与十六 (16) 名或更多不知名武装人员共谋谋杀罪,并伴有背叛和明显预谋的合格情况,以杀害 PO3 Jesus Juliana (PO3 Juliana),作为经修订的《刑法典》第 248 条规定和处罚。信息指出:“以下签名人指控 Elpidio Amistoso y Candelario 犯有以下谋杀罪,犯下如下罪行:在 2001 年 5 月 13 日左右,早上 8 点左右,在 Barangay Magsikap,市政府在菲律宾西民都洛省黎刹市,在尊贵法院的管辖范围内,被告当时手持 M-14 armalite,意图杀人,背信弃义,有明显的预谋,共谋、勾结和互相帮助16 名或更多人的真实姓名和身份仍然未知,当时和当场故意、非法和重罪地用上述武器袭击、袭击和射击一名 PO3 耶稣朱莉安娜,从而对后者造成重伤,导致他英年早逝。在特殊情况下(原文如此)使用未经许可的枪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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