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6菲尔。第774章第 116237 号,1996 年 5 月 15 日] 菲律宾人民,原告-上诉人,VS。 FE ARCILLA Y CORNEJO,被告上诉人。 PUNO, J. 判决:在 1992 年 8 月 5 日的一份信息中,[1] 被告 FE ARCILLA y CORNEJO 在阿尔拜的 Daraga 地区审判法院被指控犯有弑亲罪,即:“在上午 9:00 左右1992 年 5 月 1 日,在菲律宾阿尔拜省 Daraga 的 Brgy.Namantao,在本尊贵法院的管辖范围内,上述被告意图杀人并手持扇刀,在当时和那里故意非法并重罪袭击并刺伤了她的丈夫安东尼奥·F·阿尔西拉,在他的左胸上击打并造成后者致命的伤口,该伤害直接导致并导致了安东尼奥·F·阿尔西拉的死亡,这一切都对她的损害和偏见造成了伤害。死者的继承人。” “违反法律。”被告不认罪[2] 并接受了审判。控方证据显示,被告 Fe Arcilla y Cornejo 和受害者 Antonio Arcilla 于 1975 年 4 月 19 日在南卡马林斯的果阿结婚。 [3]他们有五 (5) 个孩子。被告是一名教师,而安东尼奥是阿尔拜省达拉加的国家电力公司的雇员。 1983年,她离开家人到新加坡工作。她的孩子们留在了他们在南卡马林斯的夫妻家中。另一方面,安东尼奥大部分时间都呆在阿尔拜。被告不知道,安东尼奥与莉莉亚·利皮奥发生了不正当的关系。...
菲律宾人民,原告上诉人,VS。 FE ARCILLA Y CORNEJO,被告上诉人。 116237号】pdf预览版菲律宾人民,原告上诉人,VS。 FE ARCILLA Y CORNEJO,被告上诉人。 116237号】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