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7菲尔。 1 第三组 [ 上午MTJ-96-1091 号,1997 年 3 月 21 日] WILFREDO NAVARRO,原告,VS。法官 DEOGRACIAS K. DEL ROSARIO 被告。 D E C I S I O N DAVID,JR。 J.:在 1995 年 6 月 5 日给首席大法官的宣誓信中,申诉人 Wilfredo Navarro 说,由于他 10 岁的儿子 Joemarie Navarro 在 1991 年 7 月遭受身体伤害,当时后者“被快速移动的乘客吉普尼车牌号。 FVE-858 由 Cornelio Quingco 驾驶,”他向 Patnoñgon-Bugasong-Valderrama 的古董区第三市巡回审判法庭 (MCTC) 提起诉讼,称司机因鲁莽轻率而造成轻微身体伤害,该法庭当时由法官 Antonio Bantolo 主持.此案被列为 Crim。案例编号 2501-V。该案审理时间不足一年,案件已提交判决。 1992 年,Bantolo 法官被转移到 Sibalom, Antique 的 MCTC,他无法裁决此案。被上诉人、班托洛法官的继任者德尔罗萨里奥法官向投诉人透露,他无法决定此案,因为该案是在其就职之前提交的,而班托洛法官则坚称,由于他的调职,他对该案失去了管辖权。因此,此案三年未决,损害了他的利益,并违反了有关迅速伸张正义的宪法授权。法院管理员办公室要求答辩人对请愿书发表评论。在 1995 年 8 月 3 日的评论中,被告声称他在 1991 年 11 月上旬的某个时间就任第三届 MCTC 古董案件的法官;他第一次得知此案是在当年12月,自诉人提出证词,通知法庭他不能再出庭反驳证人,并要求将案件视为提交解决;该案由班托洛法官完整审理,为了公平和正义的最高利益,班托洛法官“应该是作出决定的人”;他已经“与”班托洛法官就此案进行了“初步会谈”。...
WILFREDO NAVARRO,投诉人,VS。 DEOGRACIAS K. DEL ROSARIO 法官答辩人。[A.M.编号MTJ-96-1091]pdf预览版WILFREDO NAVARRO,投诉人,VS。 DEOGRACIAS K. DEL ROSARIO 法官答辩人。[A.M.编号MTJ-96-1091]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