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8菲尔。 31 二级 [ G.R.第 128127 号,2000 年 10 月 23 日] 菲律宾人民,原告-上诉人,VS。 SERGIO BRIONES Y SILAPAN,被告上诉人。 QUISUMBING, J. 判决:上诉是 1996 年 8 月 16 日,新比斯开省 Bambang 地区审判法院第 30 分庭的判决[1],裁定上诉人对谋杀罪的合理怀疑有罪,并判处他隐居永久的。该决定的决定性部分写道:“因此,认定被告 Sergio Briones y Silapan @ Soreto 犯有谋杀罪,无可置疑,特此判处他永久禁锢的刑罚,并向P42,000.00 作为死亡赔偿,P10,000.00 作为实际费用,P50,000.00 作为精神损害赔偿。服刑期间也应计入。省监狱长同样被指示立即将被告从省监狱转移到国家监狱。所以命令。“ [2] 新比斯开省 Bayombong 省财政代理第二助理 Albert G. Castillo 在一份信息中指控上诉人:“1983 年 5 月 27 日晚上 7 点 30 分左右,在 Barangay科蒙,菲律宾新比斯开省阿里陶市,在本法院的管辖范围内,上述被告 Sergio Briones y Silapan @ Loreto,当时手持锋利的武器,当时和那里故意、非法和重罪,通过背叛、滥用信任或明显忘恩负义和明显的预谋,意图杀害、攻击、袭击和对 Eduardo Briones y Collado 人使用人身暴力,当时和那里击打,刺伤他身体的不同部位,从而对他造成致命的刺伤,这是他随后死亡的直接和直接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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