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1菲尔。第535章第 143790 号,2002 年 5 月 7 日] 菲律宾人民,原告-被上诉人,VS。 MARCIANO BERTULFO Y GELEG,被告上诉人。判决 DAVIDE JR., CJ:这是对奎松市地区审判法院 2000 年 5 月 24 日判决[1] 在刑事案件编号 Q-96-68588 中的第 86 分庭的上诉,裁定被告上诉人 Marciano Bertulfo y Geleg (以下简称 MARCIANO) 对 Rhiza Oliverio (以下简称 RHIZA) 犯下的强奸罪罪名成立,对他处以永久监禁的处罚,并命令他向 RHIZA 支付 P50,000 作为赔偿金和 P50,000 作为精神损害赔偿金.诉状[2] 的控诉部分如下: 签名人(原告)指控 MARCIANO BERTULFO Y GELEG 犯有强奸罪,犯下如下罪行: 1996 年 11 月 10 日左右在菲律宾奎松市,说是通过武力和恐吓的方式被指控的,也就是说:那时和那里故意、非法和重罪地脱掉衣服(原文如此)RHIZA OLIVERIO Y HEMOROS,然后把自己放在她身上,然后与下面签名的原告发生性关系(原文如此)会和未经她的同意。违反法律。 MARCIANO 在他的传讯中提出了无罪抗辩。控方提出的第一位证人是16岁的RHIZA。她来自 Lanao del Norte,但她的姨妈 Normalita Reyes 将她带到了 Ozamis 市,然后又带到了马尼拉,并承诺送她上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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