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5菲尔。 1 EN BANC [A.C. No. 4838,2003 年 7 月 29 日] EMILIO GRANDE,投诉人,VS。阁楼。伊万杰琳·德席尔瓦,答辩人。判决 YNARES-SANTIAGO, J.:原告 Emilio Grande 是第 96-1346 至 96-1353 号刑事案件中的私人被冒犯方,该刑事案件因 Estafa 和违反 Batas Pambansa Bilang 向马里基纳市地区审判法院 273 分庭提起诉讼22,题为“菲律宾人民,原告与塞尔吉奥·纳蒂维达,被告”。在诉讼过程中,被告阿蒂。被告的律师伊万杰琳·德席尔瓦(Evangeline de Silva)向申诉人提交了金额为 P144,768.00 披索的第 0023638 号支票,从她在菲律宾国家银行的账户中提取,作为针对她的客户的案件的民事方面的和解。投诉人拒绝接受支票,但被投诉人向他保证,支票将在向她的付款银行出示时支付。她表示,作为一名律师,她不会开出资金不足的支票。因此,被投诉人说服被投诉人接受支票。因此,他不再作为控诉证人参与刑事案件,这导致该刑事案件被解雇,被告 Sergio Natividad 获释。投诉人存入支票时,付款银行以“账户已关闭”为由退回未付款的支票。 1997年6月19日,投诉人写信给被投诉人,要求她支付支票的面值。 [1]然而,他的要求被答辩人置若罔闻;因此,他以 Estafa 和违反 Batas Pambansa Bilang 22 为由向 Marikina 市检察官办公室提起刑事诉讼,案卷为 I。...
埃米利奥格兰德,投诉人,VS。阁楼。伊万杰琳·德席尔瓦,受访者。[A.C. [第4838号]pdf预览版埃米利奥格兰德,投诉人,VS。阁楼。伊万杰琳·德席尔瓦,受访者。[A.C. [第4838号]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