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BLO B. FRANCISCO 法官,原告,VS。副法官 RODRIGO V. COSICO,答辩人。[A.M.编号CA-04-37]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04年03月16日
469菲尔。第549章第 CA-04-37 号,2004 年 3 月 16 日] PABLO B. FRANCISCO 法官,原告,VS。副法官 RODRIGO V. COSICO,被告。决定 AZCUNA, J.:解决方案是由巴勃罗 B.弗朗西斯科法官作为地区审判法院的主审法官 [1] 提起的针对上诉法院副法官的行政诉讼,该诉讼是拉古纳比南的第 24 和 25 分庭Rodrigo V. Cosico,后者当时担任拉古纳比南地区审判法院的执行法官。目前的争议源于一名 Ireneo S. Paz 担任拉古纳圣佩德罗地区审判法院第 31 分庭特别副警长的细节。 [2] 1994 年初,拉古纳圣佩德罗的审判法庭似乎没有警长来服务和执行法庭程序。 [3]地区审判法院第 31 分庭的主审法官 Stella Cabuco Andres 法官随后将此事提请执行法官 Cosico 关注。据此,执行法官 Cosico 于 1994 年 3 月 1 日给 Ireneo S. Paz 写了一封信,通知后者他作为特别副警长的详细信息,即:关于你 1994 年 3 月 1 日生效的任命,你特此在拉古纳圣佩德罗第 31 分局地区审判法院详细说明,立即生效,以根据第 4 号行政命令履行特别副警长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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