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8菲尔。 173 第三师 [ G.R.第 139530 号,2004 年 2 月 27 日] 菲律宾人民,上诉人,VS。 PEPE BAUTISTA Y SABADO,上诉人。判决 CARPIO MORALES, J.:上诉是 1999 年 1 月 26 日,新比斯开地区审判法院第 30 分庭的判决[1],裁定上诉人 Pepe Bautista y Sabado 在第 613 号刑事案件中犯有谋杀罪,并判处他遭受永久闭关的惩罚。 1993 年 4 月 13 日提交的信息[2] 对上诉人的指控如下: 1993 年 2 月 3 日左右,在菲律宾新比斯开省北杜帕克斯市的 Barangay Balance,在本法院的管辖范围内, 上述被告意图杀人,并因背信弃义和明显的预谋而定性,当时并在那里故意、非法和重罪地攻击、攻击和伤害,使用了一个 bolo,一个 Rodolfo Bacoling,对上述 Rodolfo Bacoling 造成伤害,导致他死亡,并对上述受害者的继承人造成损害和偏见。与被告人在夜间犯罪的加重情节相悖,以使犯罪行为不受惩罚。从控方的证词中可以确定以下内容: 1993 年 2 月 3 日晚上,在 Dupax del Norte,Nueva Vizcaya 的一个 Fausto Polon、上诉人 Rodolfo Bacoling(死者)、James Buyagan、Felix Pallay 的家中,Lino Menzie 和 Renato Hilario 大肆饮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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