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7菲尔。第689章不。 161081,2005 年 5 月 10 日] RAMON M. ATIENZA,担任西民都洛省副省长,请愿人,VS。 JOSE T. VILLAROSA,以西民都洛省省长的身份,答辩人。决定 CALLEJO, SR., J.:在法院面前是 Ramon M. Atienza 以西民都洛省副省长的身份提交的复审请求,寻求撤销和撤销该决定[1 ] CA-GR 上诉法院 2003 年 11 月 28 日SP No. 72069。 受到攻击的决定驳回了请愿人 Atienza 根据法院规则第 65 条提出的禁止申请,该请愿书试图禁止执行 Jose T.维拉罗萨,同一省省长。本案源于以下无可争辩的事实:请愿人 Atienza 和被告 Villarosa 分别是西民都洛省的副省长和省长。 2002 年 6 月 26 日,请愿人副州长收到了 2002 年 6 月 25 日由答辩州长发布的备忘录,内容涉及“授权签署供应、材料、设备[S] 的采购订单,包括燃料、修理和维护SANGGUNIANG PANLALAWIGAN。”上述备忘录内容如下: 为了进行适当的协调并确保地方政府管理的高效和有效,特别是在与供应和财产管理有关的事项上,立即生效的所有与采购供应品、材料和设备(包括燃料)有关的采购订单公务交易或本省 Sangguniang Panlalawigan 的任何事业、项目或活动所需的维修和保养,应由以下签署人以该省当地行政长官的身份批准。... RAMON M. ATIENZA,担任西民都洛省副省长,请愿人,VS。 JOSE T. VILLAROSA,以西民都洛省省长的身份,答辩人。[G.R.不。 161081]pdf预览版 RAMON M. ATIENZA,担任西民都洛省副省长,请愿人,VS。 JOSE T. VILLAROSA,以西民都洛省省长的身份,答辩人。[G.R.不。 161081]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