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IA SHEILA ALMIRA T. VIESCA,请愿人,VS。大卫·吉林斯基,* 受访者。[G.R.不。 171698]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07年07月04日
553菲尔。第498章不。 171698,2007 年 7 月 4 日] MARIA SHEILA ALMIRA T. VIESCA,请愿人,VS。大卫·吉林斯基*,答辩人。 D E C I S I O N CHICO-NAZARIO, J.:这是上诉法院 2005 年 10 月 19 日在 CA-G.R. 颁布的裁决[1] 的复审请愿书。 SP No. 90285 确认了 2005 年 6 月 16 日马卡蒂市第 136 分庭地区审判法院在民事案件 SP Proc 中作出的命令,并进行了修改。案件编号 M-5785。本案案情如下: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为加拿大公民,于1999年1月某时在马卡蒂香格里拉大酒店会面,前人曾在该大酒店担任酒店经理。几个月后,两人的关系开始发展。 2001 年 10 月 22 日,他们的儿子 Louis Maxwell 出生。 [2] 2001 年 10 月 30 日,被告签署了一份确认/承认孩子的亲子关系宣誓书[3]。随后,马卡蒂市民事登记官签发了一份证明,批准将路易斯·麦克斯韦的姓氏从“Viesca”更改为“Gilinsky”。[4] 不幸的是,请愿人和被告之间的关系恶化,他们在 2003 年初分道扬镳。 2004 年 2 月 6 日,答辩人提交了一份请愿书,请求他在任何一天的任何时间都有权获得 Louis Maxwell 的陪伴;他有权在周末享受 Louis Maxwell 的陪伴,在这种情况下,孩子应被允许与他的父亲过夜;他有权与他的孩子在任何目的地享受每年三周的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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