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首席大法官 CONRADO M. VASQUEZ, JR 的信。在 CA-G.R. SP编号103692 [安东尼奥·罗斯特等人。 V. 证券交易委员会等人][A.M. 08-8-11-CA]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08年09月09日
是。 No. 08-8-11-CA EN BANC [ A.M.第 08-8-11-CA 号,2008 年 9 月 9 日] RE:首席大法官 CONRADO M. VASQUEZ, JR 的信。在 CA-G.R. SP编号103692 [安东尼奥·罗斯特等人。 V. 证券和交易委员会等] 每个 CURIAM 的决定:司法机构被誉为我们民主制度的最坚定支柱,宪法赋予司法机构解决各方争端并确定其权利和义务的权力根据法律规定。作为国家法律一部分的司法裁决要成为和平和民主解决冲突的可靠工具,我们的法院必须被认为是并且事实上是公正的、独立的、称职的和公正的。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司法机构的成员,从最高的地方法官到最卑微的雇员,都必须遵守最严格的道德守则和最高的礼仪和礼仪标准。事实上,不幸的是,该国第二最高法院之一的上诉法院目前卷入丑闻和争议。本法院有责任确定参与上述争议的司法机构成员是否有罪,并对任何行为不符合维护正直、独立、公正、胜任的司法道德准则的人进行纪律处分。和履行公务的适当性。本行政事项源于上诉法院主审法官 Conrado M. Vasquez, Jr.(主审法官 Vasquez)于 2008 年 8 月 1 日的信函,信中提到本法院应采取适当行动处理大法官之间广为人知的争议和不当指控上诉法院 (CA) 参与 CA-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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