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9菲尔。第576章第 155850 号,2008 年 2 月 19 日] EDGARDO POSTANES,请愿人,与菲律宾人民,被告。决定 AZCUNA, J.:这是一份要求复审的请愿书[1],要求撤销上诉法院 (CA) 于 2002 年 6 月 25 日作出的决定及其 2002 年 10 月 24 日在加利福尼亚州作出的决议-GR CR No. 24568,题为“菲律宾人民诉 Edgardo Postanes”。 CA 确认了请愿人对轻微身体伤害的定罪。 [2]事实[3] 是:在第 96-1301 号刑事案件中分别针对 Remigio Pasion 和第 96-1433 号刑事案件中的上诉人 Edgardo Postanes 分别向法庭提交了两项轻伤信息(包括指控和反指控)。 .这两个案件在帕赛市第 45 分庭的大都会审判法院合并审理。在请愿人和Pasion在传讯时不认罪后进行了审判。在第 96-1301 号刑事案件中,请愿人举证如下: 1996 年 4 月 9 日,下午 3 点左右,请愿人,当时被聘为第一陆联亚洲开发公司的安全协调员拥有位于帕赛市塔夫脱大道的马萨加纳城市购物中心的公司正在做他的日常巡视,当时帕西恩当时在吉尼斯卡门、阿里广场和阿尔曼德贾巴尔的陪伴下,没有任何挑衅地对他说了以下话:“Kupal ,唐娜沫。...
EDGARDO POSTANES,请愿人,与菲律宾人民,答辩人。[G.R. 155850号】pdf预览版EDGARDO POSTANES,请愿人,与菲律宾人民,答辩人。[G.R. 155850号】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