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RIQUE AGRAVIADOR 和 ALUnan,请愿人,VS。 ERLINDA AMPARO-AGRAVIADOR 和菲律宾共和国,受访者。[G.R. 170729号】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08日
652菲尔。 49 第三分区 [ G.R.第 170729 号,2010 年 12 月 8 日] ENRIQUE AGRAVIADOR Y ALUNAN,请愿人,VS。 ERLINDA AMPARO-AGRAVIADOR 和菲律宾共和国,受访者。判决 BRION, J.:Enrique Agraviador y Alunan(请愿人)通过上诉法院 2005 年 5 月 31 日[2] 的决定和 2005 年 12 月 6 日[3] 的决议,通过他的复审请愿书对 certiorari[1] 提出质疑(CA) 在 CA-GR CV No. 75207. 受质疑的决定推翻了蒙廷卢帕市第 276 分庭地区审判法院 (RTC) 的决议[4],宣布请愿人和 Erlinda Amparo-Agraviador(被告)的婚姻无效,理由是后者的心理无能。另一方面,受到攻击的决议驳回了请愿人的复议动议。前因 1971 年,请愿人第一次见到被申请人,是在后者工作的一家啤酒厂。申诉人当时是一名24岁的海关保安,被申请人是一名17岁的女服务员。他们的相遇导致了一段求爱,他们最终成为了情侣。他们经常在被申请人租用的房间里一起过夜,很快就进入了同居关系。 1973 年 5 月 23 日,请愿人和被告在马尼拉通多的一座教堂举行的由 Juanito Reyes 牧师主持的仪式上缔结了婚姻。由于被申请人的工作性质以及她来自破碎的家庭,请愿人的家人对这段婚姻感到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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