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人民,被上诉人,VS。 WILSON SUAN Y JOLONGON,上诉人。[G.R. 184546号】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10年02月22日
627菲尔。 174 第二师 [ G.R.第 184546 号,2010 年 2 月 22 日] 菲律宾人,上诉人,VS。 WILSON SUAN Y JOLONGON,上诉人。 D E C I S I O N DEL CASTILLO, J.:我们再次有机会重申最得到呼应的宪法保障,即在刑事诉讼中的被告被推定无罪,直到他的罪行被证明是无罪的。 [1]为克服无罪推定并判定有罪,控方有义务以道德上的确定性确定构成犯罪的基本行为。在涉及麻醉品的起诉中,麻醉品本身构成犯罪的犯罪事实,其存在的事实对于维持排除合理怀疑的定罪判决至关重要。 [2]因此,必须在排除合理怀疑的情况下确定麻醉物质的身份。 [3]在本案中,我们被迫宣告上诉人无罪,因为控方未能确定据称从他身上没收的物质的身份。此外,我们发现监管链中断,从而对据称从上诉人处没收的物质的完整性和证据价值产生怀疑。这是对上诉法院 (CA) 于 2008 年 3 月 25 日在 CA-G.R. 中作出的决定[4] 提出的上诉。 CR 编号 00054。CA 确认了 2004 年 11 月 17 日的决定[5],北拉瑙德尔诺特地区审判法院 (RTC) 伊利甘市 01 分庭裁定上诉人 Wilson Suan y Jolongon 违反第 11 条罪名成立, 第 II 条共和国法案 (RA) 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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