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4菲尔。 492 第一师 [ G.R.第 172378 号,2011 年 1 月 17 日] SILICON PHILIPPINES, INC.,(前身为 INTEL PHILIPPINES MANUFACTURING, INC.),请愿人,VS.内部收入专员,答辩人。 D E C I S I O N DEL CASTILLO, J.:证明有权获得退款的责任在于索赔人。本根据《法院规则》第 45 条对 Certiorari 进行审查的请愿书旨在撤销税务上诉法院 (CTA) En Banc 2005 年 9 月 30 日的决定[1] 和 2006 年 4 月 20 日的决议[2]。 Factual Antecedents 请愿人 Silicon Philippines, Inc. 是一家根据菲律宾共和国法律正式成立和存在的公司,从事设计、开发、制造和出口先进和大规模集成电路组件的业务[3] 申请人在美国国税局 (BIR) 注册为增值税 (VAT) 纳税人 [4] 并在投资委员会 (BOI) 注册为首选先锋企业。 [5] 1999 年 5 月 21 日,请愿人通过财政部(DOF)一站式跨机构税收抵免和退税中心向被诉国税局局长(CIR)提出申请,申请抵免/退税1998 年 10 月 1 日至 1998 年 12 月 31 日期间未使用的进项税额为 P31,902,507.50,细分如下: 对进口/本地购买的资本设备缴纳的税款 P 15,170,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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