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5菲尔。 595 第二师 [ G.R.第 179428 号,2011 年 1 月 26 日] PRIMO E. CAONG, JR.、ALEXANDER J. TRESQUIO 和 LORIANO D. DALUYON,请愿人,VS. AVELINO REGUALOS,受访者。 D E C I S I O N NACHURA, J.:在支付边界义务欠款之前暂停司机的政策是否合理?上诉法院 (CA) 在其 2006 年 12 月 14 日的决定 [1] 和 2007 年 7 月 16 日的决议中对这个问题作出了肯定的回答。在这份对调卷复审的请愿书中,我们重新审视了这个问题并确定酒吧的情况是否值得放宽该政策的适用。请愿人 Primo E. Caong, Jr. (Caong)、Alexander J. Tresquio (Tresquio) 和 Loriano D. Daluyon (Daluyon) 根据边界协议被被告 Avelino Regualos 聘为吉普尼司机。 2001 年 11 月,他们针对因边界付款不足而禁止他们驾驶车辆的被告提出了非法解雇的单独投诉 [2]。 Caong 于 1998 年 9 月被被告聘用,并在 2000 年的某个时候成为一名永久司机。2001 年 7 月,他被分配了一辆全新的吉普车,边界费为每天 P550.00 披索。他于 2001 年 10 月 9 日至 15 日因未能全额汇出边界而被停职。因此,他提出了非法停职的申诉。暂停期满后,他被被告重新接纳,但他被重新分配到一辆较旧的吉普车上,并收取 P500 的边界费。... PRIMO E. CAONG, JR.、ALEXANDER J. TRESQUIO 和 LORIANO D. DALUYON,请愿者,VS。 AVELINO REGUALOS,受访者。[G.R.不。 179428]pdf预览版 PRIMO E. CAONG, JR.、ALEXANDER J. TRESQUIO 和 LORIANO D. DALUYON,请愿者,VS。 AVELINO REGUALOS,受访者。[G.R.不。 179428]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