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WAY ANDRES、RONNIE ANDRES 和 PABLO B. FRANCISCO,请愿者,VS。 STA。 LUCIA 房地产开发公司,公司,受访者。[G.R. 【第201405号】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15年08月24日
767菲尔。 594 第二师 [ G.R.第 201405 号,2015 年 8 月 24 日 ] LIWAY ANDRES、RONNIE ANDRES 和 PABLO B. FRANCISCO,请愿人,VS。 STA。 LUCIA 房地产开发公司,公司,应诉人。 D E C I S I O N DEL CASTILLO, J.:并非所有人都可能要求使用通行权。根据法律,只有不动产的所有人或者任何凭借物权可以种植或使用不动产的人,才可以要求使用地役权。这份关于 Certiorari 的复审请愿书抨击了 CA-G.R. 上诉法院 2011 年 11 月 17 日的决定[1]。 CV No. 87715,推翻并搁置了地区审判法院 (RTC) 2006 年 5 月 22 日的决定[2],Binangonan, Rizal, Branch 68 授予请愿人 Pablo B. Francisco (Pablo), Liwayway Andres (Liwayway),罗尼·安德烈斯 (Ronnie) 和他们的共同原告丽莎·安德烈斯 (Liza) 在被诉人 Sta. Lucia Realty and Development, Incorporated(被告)。同样受到攻击的是 2012 年 3 月 27 日的 CA 决议[3],该决议驳回了请愿者和 Liza 的重新考虑动议。 Factual Antecedents 请愿人和 Liza 于 2000 年 11 月 28 日向 RTC 提交了针对被告人的通行权缓和的申诉[4]。他们声称,他们是黎刹比南戈南Pag-asa 的三块总面积约10,500 平方米(标的财产)的未登记农地的共同所有人和占有人超过50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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