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委员会,请愿人,VS。 Carolina P. Juen,答辩人。[G.R. 【第200577号】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17日
793菲尔。第344章No. 200577, August 17, 2016 ] CIVIL SERVICE COMMISSION, REITTIONER, VS. Carolina P. Juen,答辩人。 REYES, J. 决定:在法院面前是根据《法院规则》第 45 条对 2011 年 7 月 8 日的决定 [2] 和 2012 年 2 月 10 日的决议 [3] 提出复审的请愿书。 CA-GR 上诉法院 (CA) SP No. 100240,搁置公务员委员会 (CSC) 2006 年 7 月 12 日的第 061183[4] 号决议和 2007 年 6 月 22 日的第 071209[5] 号决议。 CSC 的决议确认了 2004 年 1 月 16 日 CSC 第五区域办事处 (CSCRO V) 的命令,认定 Carolina P. Juen(被告)、Placer 市 Masbate 市预算官员 I 犯有不诚实、严重不当行为和损害行为服务的最佳利益。先前的事实根据一封信函,[6] 被告人被 GSCRO V 调查,原因是其涉嫌向另一人支付了 1996 年 12 月 20 日代表她参加的公务员专业考试 (CSPE) 的费用。被申请人否认了这一指控。 [7]然而,经初步调查,CSCRRO V 发现存在表面证据确凿的不诚实、严重不当行为和有损服务最佳利益的行为对答辩人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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