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94菲尔。 214 第二师 [ G.R.第 206227 号,2016 年 8 月 31 日] 菲律宾人民,原告-被上诉人,VS。 STANLEY BUENAMER Y MANDANE,被告上诉人。 D E C I S I O N DEL CASTILLO, J.:这是对上诉法院 (CA) 在 CA-GR 中 2012 年 6 月 7 日的裁决[1] 的上诉。 CR-H.C.第 04881 号,确认并修改了 2010 年 5 月 18 日马尼拉地区审判法院 (RTC) 第 33 分庭在第 09-272017 号刑事案件中的裁决[2],裁定上诉人 Stanley Buenamer y Mandane (Buenamer) 有罪经修订的刑法典(RPC)第 294 条第 1 款所界定和处罚的抢劫杀人罪的合理怀疑,并判处他无期徒刑。 Buenamer 和他的同案被告 Jerome Lambada y Landero (Lambada) 因在一辆乘客 FX 出租车内进行武装抢劫并导致其中一名乘客死亡而被指控犯有抢劫和杀人罪。起诉书指控他们指控 STANLEY BUENAMER y MANDANE 和 JEROME LAMBADA y LANDERO 犯有抢劫杀人罪,犯下如下罪行: 2009 年 10 月 20 日左右在菲律宾马尼拉市,上述被告人,共谋、同盟、互相帮助,意图通过武力、暴力和恐吓手段谋取利益,即:乘坐一辆客运 FX 出租车前往本市桑帕洛克的 España Blvd.,然后宣布暂停用枪指着乘客和 FERRARIE TAN y OALLESMA,并从他身上夺走了他的黑色包,里面装着一个黑色的索尼 PSP,带外壳和一 (1) 个棕色信封,里面装着 5,460 披索的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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