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 [ G.R.第 224936 号,2019 年 9 月 4 日] PNOC 替代燃料公司,请愿人,VS。菲律宾国家电网公司,答辩人。 CAGUIOA, J 决定:在法院面前是根据请愿人 PNOC 替代燃料公司(请愿人 PAFC)提交的法院规则第 45 条通过 Certiorari[1](请愿书)提出的上诉,对 2 月的命令[2] 提出上诉2016 年 11 月,巴丹马里韦莱斯地区审判法院 (RTC) 的第 4 分庭,在 SCA 案件编号 104-ML 中,题为 National Grid Corporation of the Philippines v. PNOC Alternative Fuels Corporation 等。事实和先前的诉讼 本案源于菲律宾国家电网公司(被诉人 NGCP)于 2011 年 2 月 9 日针对请愿人 PAFC, Orica Philippines, Inc. (Orica) 提起的征用(投诉)投诉[3] , Edgardo P. Manieda, Winy P. Manieda, Mercedes P. Manieda, Nemy Manieda Amado, Danilo P. Manieda, the Heirs of Leonardo Serios,[4] 和 Cresencia Toribio Soriano,由 Imelda S. Villareal 代表。在诉状中,被诉人 NGCP 声称它是一家私营公司,从事将电力从发电厂的发电厂传输到配电商的业务。 [5]被申请人 NGCP 被授予“经营、管理和维护以及与之相关的通过互连输电线路、变电站和相关设施的高压骨干系统输送或输电业务、系统运营和支持输电系统安全可靠运行以及建设、安装、融资、管理、改进、扩展、运营、维护、修复、维修和翻新菲律宾共和国目前的全国输电系统所必需的其他活动” [6] 根据共和国法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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