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 [ G.R.第 228610 号,2019 年 3 月 20 日] FLORO T. TADENA,请愿人,诉菲律宾人民,被告。 D E C I S I O N J. REYES, JR., J.:一位市市长更改了市政条例的措辞,因公职人员伪造公共文件而有罪。事实 法院采纳了对 Sandiganbayan (SB) 案情的简明叙述,其依据是当事人的书面和证言证据以及规定。 2001 年 10 月 17 日,被告 [Floro T. Tadena],当时的斯托市市长。南伊罗戈的多明戈写了一封信给[Sangguniang Bayan]的成员,要求设立一个市政管理员的职位。 2001 年 12 月 10 日,[桑姑娘巴彦] 通过了第一版,用于拨付斯托市年度预算。 Domingo, Ilocos Sur, 2002 财政年度。上述市政条例第 4 条“鉴于条款”的 (a) 段处理了 [Tadena 的] 请求,并规定设立市政管理员职位如下:“(a ) 除非通过补充预算满足所有市政府办公室的拟议需求,并进一步实施 2001 年 5% 的强制性加薪,否则不得设立“市政行政主管”职位。 [Tadena 否决了第一版]。在他给[桑古娘巴彦]的否决信中,[Tadena]宣布,为创建市政厅所提供的条件是不现实的和苛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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