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2017年12月11日在莫斯科签署的版权及相关权集体管理协议。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总统 K. TOKAEV 非官方翻译 关于集体管理版权和相关权程序的协议 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以下简称成员国,代表其政府,根据条约的规定欧亚经济联盟于 2014 年 5 月 29 日和欧亚经济联盟的法律达成以下协议,以便为权利人创造有利条件: 第 1 条 1. 本协议适用于作者、表演者、录音制品制作者(创作者)和其他版权和(或)相关权所有者(以下简称所有者)在难以实际实施相关权的情况下,在成员国领土内以个人方式拥有著作权和(或)版权和相关权或者在成员国的立法允许在未经权利人同意但支付报酬的情况下使用这些权利的客体的情况建立在集体基础上的利益管理程序。 2. 在成员国立法规定的著作权和(或)相关权集体管理领域,成员国允许建立权利集体管理组织(以下简称组织)。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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