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营利组织法: 仲裁员小组: 邀请提名

相关行业:通知
报告地区:南非
发布时间:2007年04月13日
STAATSKOERANT,2007 年 4 月 13 日第 29775 号 19 一般通知 ALGEMENE KENNISGEWINGS 2007 年第 421 号通知社会发展部根据 1997 年非营利组织法任命仲裁员小组(1997 年第 71 号法案特邀提名)根据 1997 年《非营利组织法》第 9 条,任命合适的人担任由社会发展部部长任命的仲裁员小组。 1997 年的《非营利组织法》为拒绝或拒绝的决定设立了上诉机制根据该法取消注册,并规定了任命可以进行上诉和仲裁的人员的程序。提名标准 NPO 部门的知识。 0 至少 5 年在 NPO 部门的工作经验。 0 了解 NPO 法的规定。 0 致力于建设和加强非营利组织部门。职能 审议和决定组织对取消注册或拒绝注册提出上诉的上诉和仲裁。提名表格可从 The Director Non Profit Organizations Private Bag X901 Pretoria, 0001 获取。提名截止日期为 2007 年 5 月 31 日。成功的候选人将以个人身份兼职任命,为期三年,并有权与要执行的任务相关的有限报酬和津贴。必须注意,这不是长期工作 询问 Mapena Bok 先生 Venita Meyer 女士 电话 012312 78127697 电话 0123127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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