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AATSKOERANT,2008 年 8 月 15 日第 31330 号 3 DEPARTMENT OF SAFETY AND SECURITY DEPARTEMENT VAN VELLGHEID EN SEKURITEIT 第 865 号 2008 年 8 月 15 日 根据《刑法》第 66(1) 条(性犯罪和相关事项)2007 年修订法(2007 年第 32 号法案)以获取一般信息。国家专员南非警察局 T.C. WLLLAMS ACTNATIONAL COMMISSIONER 4 第 31330 号政府公报,2008 年 8 月 15 日 国家指令 3 12008 性犯罪 国家指令 312008 性犯罪 背景 2007 年刑法(性犯罪和相关事项)修正案(2007 年第 32 号法案)创建了一个框架这将确保向性犯罪的受害者提供充分和有效的保护。本国家指令的目的是确保成员在调查此类犯罪方面为受害者提供专业服务,并在这方面协助受害者。定义 在本说明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说明,否则儿童是指 18 岁以下的人;犯罪现场是指地点,包括(如适用)发生涉嫌性犯罪的车辆或船只;医疗保健专业人员是指地区外科医生或卫生署指定对性犯罪受害者进行体检的人;利害关系人是指对受害者的福祉有重大利益的任何人,包括配偶、同性或异性恋永久生活伴侣、父母、监护人、家庭成员、护理人员、策展人、顾问、医生、医疗服务提供者,此类受害者调查官的社会工作者或教师是指被指定调查性犯罪投诉的服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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