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atskoerant,2009 年 1 月 21 日第 31808 号 3 南非共和国总统第 2,2009 号公告 1996 年特别调查单位和特别法庭法(1996 年第 74 号法案) 将事项移交给现有特别调查单位和特别法庭鉴于 1996 年《特别调查单位和特别法庭法》(1996 年第 74 号法案)(法案)第 2(2) 条所设想的指控已针对姆普马兰加教育部的事务提出省(以下简称厅);鉴于该部门遭受了可以弥补的损失;鉴于我认为有必要对上述指控进行调查,并就此类调查产生的合法民事纠纷进行裁决;现在,因此,我特此根据该法案第 2(1) 条,并应普马兰加省省长的要求,将附表中提到的事项提交给第 3 号公告设立的特别调查组进行调查。 R. llS 2001 年 7 月 31 日,并确定,为调查此事,特别调查组的职权范围是按照上述法案的规定,调查任何 (a) 与4号的事务31808 政府公报,2009 年 1 月 21 日部门; (b) (c) (d) (e) (f) 部门官员和或雇员的不当或非法行为;非法挪用或支出公共资金或财产;对国家财产有影响的非法、不正常或未经批准的取得行为、交易、措施或做法;故意或过失公款损失或公共财产损坏; 2004 年《预防和打击腐败活动法》第 2 章第 1 至 4 部分或第 17、20 或 21 条(就上述罪行而言)所指的罪行,以及与这些罪行有关的罪行与部门的事务; (g) 任何人在 2001 年 4 月 1 日至 2007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发生的对公众或任何类别的利益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损害的非法或不当行为,并行使或履行所有上述法案赋予或赋予上述特别调查组的职能和权力,就附表中的上述事项,以追回该部门遭受的任何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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