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3 年亚麻和棉手帕、家庭用品和亚麻制品工资条例(修正案)(第 2 号)令(北爱尔兰)

报告地区:英国
发布时间:1973年
3018 工资委员会 1973 年。第 508 号工资委员会第 508 号新工资条例(亚麻和棉手帕、家庭用品和亚麻制品)命令,1973 年 12 月 14 日,由 THE 制定。 1945 年工资委员会法(北爱尔兰)下的卫生和社会服务部。卫生和社会服务部代表国务卿行使工资委员会法第 10 条赋予它的权力(北爱尔兰) 1945(a) 经第 3 条反通货膨胀(农业工资和工资委员会)(北爱尔兰)命令 1973(b) 修改,特此制定以下命令,以实施亚麻和棉花工资手帕和家庭用品和亚麻制品工资委员会(北爱尔兰)从 1 收到的法规提案。本命令可被引用为 1973 年亚麻和棉花手帕和家居用品和亚麻制品工资法规(修订)(第 2 号)令(北爱尔兰) . 2. 附表所载的工资管理建议书,自指定日期起实施。引文开始解释 3. 在本命令中,规定日期是指 1974 年 1 月 1 日,前提是对于任何以不超过 7 天的间隔支付工资的工人,该日期与该期间的开始不相符对于支付工资的,指明日期的表述,就该工人而言,是指该日期之后的下一个此类时期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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