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格兰法定文书 2013 年第 141 号社会关怀 2013 年关怀监管(社会服务工作者)(苏格兰)修正令 2013 年 5 月 9 日 提交苏格兰议会 2013 年 5 月 13 日 生效 2013 年 8 月 1 日 苏格兰部长在行使 2001 年 (苏格兰) 照料条例 (1) 条第 44(1)(b) 条赋予的权力以及使他们能够这样做的所有其他权力。根据该法第 44(4) 条,他们已咨询苏格兰社会服务委员会以及他们认为合适的其他个人和团体。引用和开始 1. 本命令可被称为 2013 年护理条例(社会服务工作者)(苏格兰)修正案,并于 2013 年 8 月 1 日生效。护理条例(社会服务工作者)(苏格兰)条例修正案2005 2. 在 2005 年《照顾(社会服务工作者)(苏格兰)令》(引证、开始和解释)第 1(2) 条(2)中,在住宅儿童看护工作者的定义中省略,不是社会工作者, . AILEEN CAMPBELL 2013 年 5 月 9 日由爱丁堡苏格兰部长圣安德鲁斯大厦授权签署 解释性说明(本说明不属于命令的一部分) 本命令修改了《护理条例》(社会服务工作者)中对寄宿儿童保育员的定义(苏格兰)2005 年命令,删除了对社会工作者的提及,从而规定社会工作者也可以包括在苏格兰社会服务委员会维护的与寄宿儿童保育工作者相关的部分登记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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