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 年《管理水泥企业(向公司付款)条例》内容序言。 .简称、范围和开始。定义。按单位向公司付款。水泥发展基金。制定规则的权力。一个单位为所得税目的支付的金额,应给予免税额。 1979 年管理水泥企业(向公司付款)条例。 II OF 1979 1979 年 1 月 15 日 一项规定由管理的水泥企业向巴基斯坦国家水泥公司支付一定金额的法令。鉴于规定由管理的水泥企业向巴基斯坦国家水泥公司支付一定金额以及与此有关的事项是合宜的,鉴于总统认为存在需要立即采取行动的情况,因此,在根据 1977 年 7 月 5 日的公告,阅读 1977 年法律(继续有效)令(C.M.L.A. 1977 年第 1 号令),并为此行使赋予他的所有权力,总统很高兴制定和颁布以下条例 1. 简称、范围和开始。(1) 本条例可称为 1979 年《管理水泥企业(向公司付款)条例》。 (2) 它适用于整个巴基斯坦. (三)即刻生效。 2. 定义。在本条例中,除非在主题或上下文中有任何令人反感的地方,(a) 公司是指巴基斯坦国家水泥公司,根据 1913 年公司法(1913 年 VII)注册,并且 (b) 单位是指管理以下公司的公司根据 1972 年经济改革令第 7E 条(P....
1979 年管理水泥企业(向公司付款)条例pdf预览版1979 年管理水泥企业(向公司付款)条例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