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人事委员会公告参考 GMBl 2015,第 582 页,此处为联邦人事委员会议事规则。 BPersA 诉2015 年 6 月 1 日 BPersA 1200311 根据《联邦公务员法》 (BBG) 第 122 条,联邦人事委员会采用以下议事规则。 1 (1) 联邦人事委员会办公室的名称为联邦内政部联邦人事委员会办公室。 (2) 根据联邦内政部的业务分配计划,办公室的管理由负责部门负责人负责。 (3) 办公室根据主席的指示处理联邦人事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她必须不断向主席通报与联邦人事委员会事务有关的重要问题。 2 (1) 联邦人事委员会根据主席的建议确定会议日期。 (2) 办公室准备会议并邀请联邦人事委员会成员参加会议,并向他们发送会议文件。从发出邀请到开会日期之间应该至少有十天的时间。 (3) 会员不能出席时,应立即通知办公室,必要时将会议文件转交副会员。 (4) 办公室安排在必要时召集有关行政部门的代表和其他人员。...
联邦人事委员会的通知;此处: 联邦人事委员会议事规则pdf预览版联邦人事委员会的通知;此处: 联邦人事委员会议事规则pdf完整版